科普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治

2019-09-23 14:34:42 来源:
分享:

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,通过性接触传染较多。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,故危害极大。

梅毒的症状体征

患Ⅰ、Ⅱ期梅毒的孕妇的传染性最强,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(主要在肝、肺、脾、肾上腺等)和组织中大量繁殖,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、死产。未经治疗的Ⅰ、Ⅱ期梅毒孕妇几乎100%传给胎儿,早期潜伏梅毒(感染不足2年,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,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)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%以上,且有20%早产。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%,晚期潜伏梅毒(感染超过2年,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,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)孕妇,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,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%。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%左右。

若胎儿幸存,娩出先天梅毒儿(也称胎传梅毒儿),病情较重。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、皮疹、鼻炎或鼻塞、肝腺肿大、淋巴结肿大等;晚期先天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,表现为楔齿状、鞍鼻、间质性角膜炎、骨膜炎、神经性耳聋等;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。

孕妇感染梅毒应早期明确诊断,及时治疗,用药足量,疗程规则。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,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。

治疗原则

1,孕早期发现梅毒的孕妇,在孕早期及孕晚期,各提供驱梅治疗一个疗程。

2,孕中晚期发现梅毒的孕妇,立即给予两个疗程的驱梅治疗,两个治疗流程间隔四周以上,第二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。

3,临产时发现感染的孕妇,立即给予治疗。

既往感染梅毒者,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。

感染梅毒的孕妇随访

每月随访一次,产后如一般感染者,随访治疗后每三个月。做临床和血清学随访一次,3到6个月的时候,RPR滴度应在4倍以上的下降,证明治疗有效。

孕期接受治疗后所分娩新生儿的随访:

1,儿童非螺旋体试验阴性,也无先天梅毒的表现,定期随访。

2,儿童非螺旋体试验阳性,但小于母亲的四倍,也无先天梅毒的表现,给予预防性治疗并随访。

3,有先天梅毒表现,非螺旋体试验阴性或者阳性,但滴度小于母亲四倍的,按先天梅毒处理并随访。

4,无论有无先天梅毒的表现,非螺旋体试验滴度大于等于母亲的四倍,按先天梅毒处理并随访。

治疗方法

妊娠期梅毒治疗首选青霉素疗法:苄星青霉素240万U,两侧臀部肌肉注射,每周1次,连续3次。若青霉素过敏,可用红霉素0.5g,每6小时1次,连服15日。孕妇禁止用四环素类药物。

新生儿梅毒治疗:先天梅毒脑脊液异常者:水剂青霉素G万U(kgd),肌肉注射,连续日。脑脊液正常者:苄星青霉素5万U(kgd),每周一次肌肉注射,连续3次。若青霉素过敏,可改用红霉素mg/(kgd),分4次口服,连续15日。未查脑脊液者按脑脊液异常处理。

文章来源:临沂治性病好的专科医院
分享: